重複 Repetition
¤將相同或相似的形態、色彩作規律性的重覆排列,也可就相異的單位形或色作交替反覆的安排,前者是在統一中求變化,後者是在變化中求統一,反覆乃律動、漸變與群化的基礎,容易帶給觀者單純、規律的感覺及清晰、鮮明的印象。
漸層 Gradation
¤漸層又稱為「漸變」,是指同一單位形態之呈現由大到小、由強而弱或由明而暗(反之亦然),作次第改變及有秩序感的層層變化所形成的質或量的漸變作用。由於漸變在視覺上或感覺上明顯可感受到形態的漸次改變,容易產生節奏感而成為視覺上的焦點,使得形態呈現較具有活潑性,讓人有生動輕快的感受。
¤漸層形式的呈現常見的有兩種,一為直線呈現,另一種為放射性漸層。漸層的表現形式包括:1. 造形的漸變。2. 份量或面積的漸變。3. 空間的漸變。4. 方向或位置的漸變5. 質感的漸變6. 色彩的漸變
對稱 Symmetry
¤「對稱」可說是在所有的形式原理中最為常見且最為安定的一種形式,並且在自然界中也普遍存在。對稱在各種視覺形式中,最能予人平和、莊重的感受,雖然較易失之於單調,但對於人類的情感頗具穩定作用。於建築物中、室內布置上亦常可見到對稱形式的出現。
¤「對稱」由此依其屬性分為「點對稱」與「軸對稱」二種。「點對稱」又稱為「放射對稱」或「旋轉對稱」,是指以一點為中心做迴轉排列時所形成的放射狀對稱圖形。「軸對稱」又稱「線對稱」,是指在視覺的畫面中,設立一條假想中的軸線,在此一假想軸的兩端分別放置完全相同的形體,即成對稱的形式,若假想軸為垂直線,則為左右對稱;若假想軸為水平線,則為上下對稱,也有上下左右均呈現對稱狀態的情形。
均衡 Balance
¤均衡(Balance)亦稱平衡,是指形式空間中各部分的重量感在相互調節中所形成的靜止現象。
¤所謂的「平衡」,在視覺藝術設計中並不是指實際重量的均等,而是透過視覺,從內容、重量、大小以及材質的感覺所判斷的平衡,如重量、空間、造形、顏色、大小等等所造成均衡的感覺。
對比 Contrast
¤對比(Contrast)是指兩個具備極大差異現象或性質完全相反的物象並置,產生對立與互相強調或高度的緊張感。對比屬於動態平衡的一種方式,可使造形充滿活力與動感,並產生較強烈之視覺效果,「對比」包括的範圍非常廣泛,大致可分為下列幾類:
¤1. 線形的對比:曲直、粗細、長短、縱橫等。2.
造形的對比:水平、垂直、厚薄、鈍銳、集中、擴散等。3. 份量或面積的對比:輕重、大小、多少、強弱等。4. 空間的對比:遠近、高低、大小。5. 方向或位置的對比:前進、後退、上、下、左、右。6. 質感的對比:柔軟、堅硬、光滑、粗糙。7. 明度的對比:明暗、黑白、光影等。8. 彩度的對比:鮮濁、濃淡、華麗、樸素等。9. 色相的對比:黑白、藍橙、紅綠、黃紫等。
比例 Proportion
¤比例(Proportion)可以解釋為整體形式的部分與部分之間,或部分與整體之間的關係而其關係具有數理的法則。不論是物象整體中部分與部分間一切有關數量的條件,如長短、大小、粗細、厚薄、寬窄、濃淡、輕重、多少等,在搭配恰當的原則下,並能合乎一定數量關係,即能產生優美視覺感受,符合比例之美。
¤各種比例之中,最著名者為「黃金比例」(Golden Proportion),古希臘人認為它是最理想的比例,應用於視覺造形設計上,容易得到統一與變化的美感。
律動 Rhythm
¤韻律(Rhythm)又稱為「節奏」或「律動」,原本為音樂表現的主要因素之一,是屬於一種運動的秩序,和時間因素有密切的關係,凡是規則或不規則的反覆,帶有週期性的現象者,即可稱之為韻律。
¤韻律形式的美感可以利用各種形式原理,進行時間或空間週期性間隔的交叉變化,使作品產生規則或不規則的秩序感,或是視覺藝術透過造形、色彩、線條、肌里、質感、光線等形式要素的交替變化,在組織結構上合乎某種規律,也能在視覺上產生波動的運動感,隨而引發心理上或輕快、或激昂、或緩慢或跳躍的情緒,這些都可以稱之為「律動」。
統調 Unity
¤統調(Unity)是指任何自然景觀或藝術創作,因諸多素材而具有複雜的形態,其所呈現出的形式原理則常非僅有一項,可能同時具備有均衡、和諧、比例、韻律、強調等各種美感原則,創作者在呈現時不顯紊亂散漫無章之感,透過組織或統整的行為來觀照全局,以「寓變化於統一」的手法,將部分與部分之間,或部分與全部之間找尋共通點聯繫或統合起來將多樣、變化或呼應的內容綜合為一體,使得整體處於和諧的美感,帶給觀賞者美的感受,即為「統調」。
單純 Simplicity
¤單純(Simplicity)具有基本、簡潔、明確、典型的特質。
¤「單純」原理的運用會使人感覺溫和、樸素和真實,有種無法言喻的韻味。單純的物象可使觀賞者擁有更寬廣的想像空間,所以單純連成一氣的構圖、純淨的色彩是最簡化的元素,它能產生樸素、柔和、靜謐的感覺。